法務局辦講座 認識國家象徵

【本報訊】為了讓青少年認識國旗、國徽和國歌的法律規定,法務局於二零一八/二零一九學年的中學普法講座中新增“認識國家象徵”的主題,廣受學校歡迎,自九月至今已有八所學校,共一千二百多名學生報名參與。

國家象徵,代表國家的主權和尊嚴,由憲法及專門法律規定。講座上除講解有關法律規定外,更以輕鬆有趣的方式講解五星紅旗的起源、象徵意義、國徽和國歌的歷史等內容。此外,因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於2017年10月1日生效,而隨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1月4日通過決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使該法律成為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在講座亦對該法律的內容作深入講解,加強青少年對演奏國歌的場合、演奏的形式和禮儀等方面的認識。透過有關講座,使學生們對”國家象徵”的精神內涵、歷史由來、具體法律規定有正確和全面的理解,加強他們的國家觀念以及對國家象徵的尊重。

二零一八/二零一九學年的中學普法講座已於十月開展並持續接受報名,除“認識國家象徵”外,還有“憲法與基本法”、“基本法初階”、“認識澳門法制”、 “青少年日常生活的法律”、“認識性犯罪”等主題,有興趣參與的學校可以按需要選擇相關主題,致電8795-7181(温小姐)預約講座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