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娛樂場所關閉 離境須24小時核檢

  【本報訊】自10月6日淩晨0時起,所有人士進入澳門口岸離境區域,需持24小時核酸測試陰性證明,本澳部分娛樂場所屆時亦將關閉。
  行政長官賀一誠5日作出批示,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2021年10月6日淩晨0時起,持有由衛生當局認可的合資格機構發出的24小時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核酸測試陰性結果證明的人士,方可進入出入境事務站的離境區域。
  基於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緊急救援,以及維持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常運作或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例外情況,衛生當局可豁免有關人士遵守上款所指措施。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根據第14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在澳門的傳播風險,本澳部分娛樂場所將於明(6)日淩晨0時起關閉。
  行政長官批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50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82013號法律及第12016號法律修改的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23條、第24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第25條第一款(7)項的規定,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在澳門的傳播,自2021年10月6日淩晨0時起,關閉根據10月26日第4798M號法令及4月1日第1696M號法令規定的電影院、劇院、室內遊樂場、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室、網吧、桌球室、保齡球場、蒸氣浴室、按摩院、美容院、健身院、健康俱樂部、“卡拉OK”場所、酒吧、夜總會、的士高、舞廳及歌舞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