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發表明年度施政報告時表示,按照《澳門基本法》規定,特區政府負責管理特區境內的土地資源。政府堅持依法辦事,按照《土地法》相關規定,嚴格管理及合理利用土地資源。
崔世安稱,近年,有土地臨時批給期限屆滿,但承批人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完成利用。政府按照《土地法》規定,依法宣告土地的臨時批給失效。在相關承批人就宣告土地批給失效提起的系列訴訟中,政府收回土地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得到司法機關的確認。
對於《土地法》的規範及實施情況,崔世安表示,社會上存在不同意見,政府將充分聽取並認真研究。為配合澳門總體規劃的編制,妥善處理澳門的土地問題,在相關部門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廉政公署將對已被宣告批給失效的土地卷宗進行綜合分析,對完善土地批給的監督和管理提出整體方案和建議。
崔世安指出,社會對新《土地法》有很多意見,關於25年期滿的土地可以通過行政程序收回,如果無法通過行政程序,則可以通過司法程序收回土地。主要有兩個重點:第一是希望體現社會公平,透過廉政公署將每一個個案重新檢查和檢視,以檢視其在整個行政程序當中有無不符合行政程序,到底過程中有否做得不適合的地方;第二是透獨立調查,如果無做不公平的地方大家也可以看得到事實,亦都經過裁決。如果在行政行為方面做得有不公平的地方,廉署會提出意見以作處理和改善,這是收到意見之後作出的決定。他稱,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一定會負起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