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台商包機將有突破體現以人為本精神 春節台商包機將有突破體現以人為本精神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三次會議剛通過「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國台辦發言人前日深夜就宣佈,為滿足廣大台商返鄉過年或接家人來祖國大陸團聚的願望,大陸方面願意本著為台灣同胞做實實在在事情的精神,努力促成二零零五年春節包機的實現。同時希望這次包機採取「共同參與、多點開放、直接對飛、雙向載客」的方式,真正滿足廣大台商的願望和航空公司的要求,真正節約乘客時間,免受勞頓之苦,真正節約航空公司經營成本,提高營運效益。而民航總局台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浦照洲昨日亦發表談話指出,為滿足廣大台商返鄉過年或接家眷來祖國大陸團聚的願望,在兩岸尚不能實現直接全面通航的情況下,採取某種靈活變通的包機形式,不僅是合情合理的要求,也是一件完全可以辦到的事情。大陸方面願意作為「特例」、「個案」,循二零零三年春節包機處理方式,本著直接雙向、互惠互利的原則,由兩岸的民間行業組織或航空業者直接溝通,達成共識,做出安排,共同促進。而且飛行地點不一定限定在上海一地,廣大台商有需求的其他地點,如北京、廣州、廈門都可以考慮。

大陸涉台系統在二零零五年一開首就打出了「春節台商包機」這一炮,連同元旦前審議「反分裂國家法」一道, 形成了「堅持原則,靈活機動」的對台鬥爭/工作的新風貌。這可以說是以胡錦濤為首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在對台鬥爭/工作中,「兩手都要硬」、「硬的更硬,軟的更軟」手法的具體體現。

更重要的是,在目前兩岸關係氣氛極為緊張、僵硬之際,大陸方面仍然同意推動「春節台商包機」,這就體現了大陸涉台部門認真落實胡錦濤對台工作「四點意見」中「要大力促進兩岸的經濟文化交流」、「要深入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的指示,及「三個有利於」中的「凡是有利於台灣人民利益的事都要努力去做」的指示精神,有利於爭取台灣民心。

實際上,根據以往經驗,凡是在兩岸交往熱絡,及兩岸接觸談判正在進行之中,即使談判沒有結果,甚至是發生嚴重分歧之時,台灣地區的民調數字中,既認為自己是台灣人又認為自己是中國人,及主張統一的數值就較高。反之,凡是兩岸交往冷卻,海峽兩會接觸談判停頓時,認為自己只是台灣人,及傾向於「獨立」的數值,卻就偏高。因此,對於政治意涵較低,但卻方便台灣民眾的「春節台商包機」議題,以「特別」、「個案」方式處理,是有利於爭取台灣民心的,也符合胡錦濤「以人為本」、「情為民所繫」的執政理念。

何況,推動「春節台商包機」,可為以「民間對民間、行業對行業、公司對公司」的方式進行「直航」協商,提供一個可行的的模式。按照二零零三年模式,「台商包機」的前期作業,並未按台灣當局原先要求的「由每峽兩會進行談判」的要求進行,而是由台商團體推動,台灣的航空公司分別向兩岸民航主管當局申請,期間並不發生兩岸官方接觸,也因其是「經濟」及「人道議題」而沒有觸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內涵。這種模式完全可為未來進行「直航」協商所參考,亦即是完全可以採用「澳台航約」及「港台航約」談判的模式,由兩岸民航主管單位分別授權〔或委托〕民航團體以至是民航公司進行協商,民航主管單位的官員可以代表團「顧問」名義參與協商,所簽署的協議由雙方民航主管單位批准,即可實施「直航」,而無須由大陸海協和台灣海基會,或是兩岸民航主管單位直接進行談判。

更重要的是,如果能在二零零三年模式的基礎上,實現「共同參與,多點開放、直接對飛、雙向載客」形式的「春節台商包機」,就可衝破「兩岸關係條例」的桎梏,為修改「兩岸關係條例」並制訂「直航條款」,提供事實依據。眾所周知,「兩岸關係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台灣地區籍的船舶、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經主管機構許可,得航行至大陸地區。其許可及管理辦法,於該「條例」通過〔二零零三年十月〕後,由「交通部」會同有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於必要時,得向「立法院」報告備查後,得延長之。第二十九條又規定,大陸地區籍的船舶、民用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台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台北飛航情報區限制區域」。第三十一條及三十二條更是規定,大陸民用航空器未經許可進入台北飛航情報區限制進入之區域,「執行空防任務機關得警告飛離或採必要之防衛處置」;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限或禁止水域,「主管機關得逕行驅離或扣留其船舶、物品,留置其人員或為必要之防衛處置」。

而「台商春節包機直航」的實施,就將產生這樣的後果:一方面,將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八條關於限制台灣地區民航機飛進大陸地區的規定成為一紙廢文。另一方面,上次「包機直航」是違背「國際航空公約」中的「對等」原則的,亦即大陸地區的民航機構未能也「對飛」參與「包機直航」作業並進入台灣地區,這對大陸地區民航業極不公平,必為國際民航業者所側目,這就對台灣當局形成極大的壓力,令其不能不考慮在今次「台商春節包機」中,開放大陸民航機參與經營並進入台灣,這就將會打破「兩岸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的限制,台灣當局阻礙」直航」的「法律障礙」基本掃除。

從台灣當局的反應來看,頗為正面。但在「 行政院」與「陸委會」之間,卻存在著落差:「行政院長」游錫(方方土)聲稱以二零零三年時的「春節包機」模式處理,卻避談「雙向對飛不落地」問題。而「陸委會」在會同「交通部」邀請島內六家航空公司負責人會商後,由邱太三副主委宣佈,願意與大陸方面協商「雙向、對飛、不中停第三地」,並決定委托民間團體與大陸方面協商春節包機問題。看來,「陸委會」的態度是較為務實的,也較少政治方面的考量,符合「服務台商」的精神。既然有此良好意願,二零零五年春節台商包機已是事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