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外事務上確是需要兩岸事先協商通氣

胡錦濤與連戰昨日在日本橫濱進行「APEC」非正式領袖會議場合的第三次會見。新華社和中央社都發了消息。但兩相對照,除了這兩家國家通訊社都報導了的雙方都強調兩岸必須繼續按照「先易後難、先經後政、循序漸進」的思路,深化兩岸經濟合作,促進兩岸文教交流,擴大兩岸各界交往,穩步推進兩岸關係;希望兩岸雙方在求同存異的基礎上,繼續增進互信,深化合作,共創和平發展,實現互利雙贏的共同點之外,中央社還多了一段台灣參加國際組織的內容,而新華社則完全迴避,這顯示北京對此議題的考慮尚未成熟,還需要審慎研究。不過,從中央社所引述的胡錦濤對此議題的談話內容,似也可以揣測到北京對此議題的基本態度。

由於昨天的「胡連國際會」是閉門進行,故其會談內容是全靠新華社和中央社受權發布。但中央社還引述了連戰辦公室發出的「新聞稿」,及連戰晚間回答記者詢問的內容,因而比受權發布的「制式內容」多了一些「內幕消息」,而這正是台灣媒體最感興趣的,更是馬英九委託連戰向胡錦濤傳話的內容和回應。另外,中央社還翻譯了美國《華爾街日報》對連戰的專訪,雖然這個專訪是在「胡連會」之前進行,但也反映了馬政府對這次「胡連會」的冀求。

中央社對這次「胡連會」報導的主要「加料」內容,包括:一、所轉發的連戰辦公室「新聞稿」透露,連戰在會面中提到,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簽訂後,兩岸將邁入大交流、大合作與大發展的新階段,未來兩岸應一起參與東亞經濟合作,共享亞太地區經濟發展的成果。連戰因此希望能在「ECFA」的基礎上,使兩岸經濟能夠與亞太經濟合作接軌,讓台灣分享東亞區域整合的機會,擴展臺灣的國際經貿發展空間。而胡錦濤則指出,對於涉外事務,包括台灣民間組織參加非政府國際組織問題,應經過兩岸溝通協商,如此,有些不必要的內耗和不愉快的事情就可避免,有些問題也可以得到妥善的解決。二、連戰在晚間回答記者詢問時,被記者問到,胡錦濤所說的「對於涉外事務,包括台灣民間組織參加非政府國際組織問題,應該經過兩岸溝通協商」,是否因為東京影展發生大陸團抗議台灣團名稱而引發?連戰雖然沒作正面回答,但也間接承認,並表示長久以來在非政府組織的場合,有時候就會出現像媒體所詢問的情況。連戰還透露,他北方土話向胡錦濤表達,他的立場很明確,不管什麼樣的途徑,「不要把台灣落在外面」,。而胡錦濤即回應,很多事情,「通通氣就好」。故此,連戰向記者們強調,很多事情因為沒有協調就不知道,都悶在肚子裡,一旦發生就熱鬧了,所以要「通通氣」。三、中央社引述連戰接受《華爾街日報》專訪時強調了「APEC」的重要性,並表示台灣有意願參與「泛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P)。

由此可見,本欄本月九日《APEC構建胡連會國際會平臺為馬掙面子》和十一日《APEC:既然已務實理智就不要冒進暴衝》中所分析的馬英九對台灣參與「APEC」活動的範疇,有著更大的目標祈求,包括台灣有意主辦「APEC」年會,及透過「APEC」的途徑,參加「泛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P),以推動「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等,果然是實有其事。

但連戰辦公室發出的「新聞稿」來看,似乎連戰向胡錦濤提出的「讓台灣分享東亞區域整合,擴展臺灣的國際經濟發展空間」,並未具體談到「TPP」;而胡錦濤對「台灣涉外事務」的一番談話,則好像是主要是針對「江平風波」而表態。因此,胡錦濤就台灣民間組織參加非政府國際組織問題,應經過兩岸溝通協商,避免不必要的內耗和不愉快的事,是否同樣也適用於並非是非政府國際組織的「TPP」,就有所存疑。

實際上,日本舉辦的東京國際電影節,是一個非政府國際組織。而台灣出席該電影節的團體,也是民間團體。雖然是由「新聞局」電影處具體組織,但並非打著官方的旗號。由於民間團體參與非政府國際組織的活動,政治意涵較低,故而大陸向來對台灣代表團的稱謂並不過於著意,即使是在陳水扁高呼「台灣中國,一邊一國」之時,台灣代表團也是打著「台灣」的旗號,也未見大陸代表團出面交涉。但在兩岸關係趨向緩和,兩岸也已進行協商之際,江平的所謂確實是有所不妥。尤其是在已經爆發了「釣魚台事件」之後,在日本人的面前這樣「鬧」,只能是讓日本人「偷著樂」。而且,此一事件已被民進黨當作是「五都」選舉的利器,並用以抹殺馬英九在兩岸關係事務上所作的努力;而馬英九為避免被民進黨所利用,也不得已說了一些過頭話。這就如胡錦濤所說,應經過兩岸溝通協商,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內耗和不愉快的事情。

然而,胡錦濤所說的「互相通氣」,是否也適用於台灣參加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問題,尤其是馬英九委託連戰所說的「TPP」,以及台灣要與外國商簽「FTA」的問題,則未有明指 。這是因為,連戰在會見中,是明確地以「未來兩岸只要一起參與東亞經濟合作,共同享有亞太地區經濟發展的成果,作為希望能在「APEC」的基礎上,使兩岸經濟能夠與亞太經濟合作接軌,讓台灣分享東亞區域整合的機會,才能擴展臺灣的國際經貿發展諮詢」,即使是未明確提到「FTA」,也已至少是東盟「十加一」、「十加三」 了。

這是極為明顯的。馬英九與蔡英文就「ECFA」進行辯論時就已明確指出,台灣只有與大陸簽署「ECFA」,才能與東盟中國及日本、南韓簽署「FTA」。馬英九的這個態度,是明確的,是符合中國及「台澎金馬單獨關稅區」分別參加「GATT」,後改為「WTO」的所否定的,正因為如此 當台灣要與新加坡洽簽「FTA」的消息傳出後,北京並未表態反對,等於是默許。這是因為,中國與主辦點中國簽署的協議,基於今年元旦生效,中國實質上已與新加坡建立了「FTA」。即使如此,台灣也可與新加坡簽署「FTA」了。

然而,「TPP」則有所不同,因為中國尚未參參加「TPP」,而在「TPP」的八個會員體中,智利、新西蘭、美國、澳大利亞、秘魯也尚未與中國簽署「FTA」。而按兩岸加入「TWO」的「先中後台」原則,台灣不宜在中國加入「TPP」之前就「搶閘」參加。即使是北京體諒台灣的處境,讓台灣先行參加,也應透過兩岸協商之後才能進行。否則就如胡錦濤昨日所說的那樣,必會發生不必要的內耗和不愉快的事件,影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