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防警民關係上升為新的主要矛盾 慎防警民關係上升為新的主要矛盾

昨日「輪」到保安司長張國華率領旗下各局級官員列席立法會作二零一一年度保安範疇「施政方針」引介並回答議員詢問。保安範疇「施政方針」辯論是每年度「施政報告」和「施政方針」辯論中,較為「精彩」的一個政務範疇,並非是因為議員與官員之間的唇鋒舌劍、攻防激烈的因素,而是答問悶場,有時還答非所問,笑料百出。不過,經過十年的淬煉,張司長的公關藝術已有長足進展,令保安範疇的「施政方針」辯論逐漸回到軌道上來。

保安範疇政務曾是廣大「澳人」以至是全球關注的焦點。這是因為,在澳門回歸前夕,澳門治安極為惡劣,經常發生震動全球的大案,使到澳門有如西西里島。因此,在澳門回歸時,治安欠佳和經濟低迷,就成為澳門特區的兩個主要矛盾。而治安和經濟,偏偏又是中央政府「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治國理政方針的最主要組成因素。因此,如何能以較短的時間,「消滅」這兩大主要矛盾,就成為考驗新生特區政府的施政能力的試金石。幸好,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經過特區政府和全體「澳人」的努力,很快就改變了落後面貌。因此,在此後的一段時間裡,這兩個主要矛盾已經下降為次要矛盾,而澳門也成為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因此,無論張司長在立法會中的語言表現如何,都抹殺不了他和保安範疇全體警員所作的努力和所獲得的功績。

有人曾經抨擊,回歸十年來,包括警隊人員在內的公務員隊伍膨脹。這是以絕對數字來否定相對數字的形而上學,把特區各方面發展視為凝固的、靜止的、一成不變的。如果這些人能瞭解到,回歸十年來,澳門的人口已從四十萬增加至五十多萬,每年來澳遊客已從三、四百萬人次激增至二千多萬人次,賭場酒店也呈現倍增狀態,汽車和電單車數量更是連翻了幾番,國家領導人來澳視察也十分頻密,這些工作量是回歸時的多少倍?而警務人員數量的增加又是回歸時的百分之幾?兩相權衡,可以說是澳門警員所承擔工作量的增長倍率,與警員人數增長的數額,完全不成正比,甚至是呈現了巨大的落差。在這種實際情況之下,又怎能說是「膨脹」?!

當然,如果保安範疇能夠進行內部架構改革,理順各警種之間的關係,可能效率還會更為提高。現在的狀況是,某些警種經常超負荷工作,尤其是移民警和交通警,在節假日或是有重大活動時,累得人翻馬仰,而有些警種卻是相對清閑。況且,隨著《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立法及實施,也隨著澳門正面臨複雜敏感的政治形勢,尤其是越來越多的外籍僱員在澳門工作,有個別外籍僱員或逾期逗留者會淪為偷竊、販毒分子,也有某些國家要求在澳門設立領事館,這就令到澳門的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形勢更為複雜,必須增設相應機構和人員與之相適應。還有蓮花口岸即將實行二十四小時通關,拱北口岸也將會隨之跟進,這又必須增加移民警和海關人手。因此,繼續增加警隊人員已是不可避免,相反還應成為居民的要求。如果再以回歸時保安範疇的警員人數做標準,來比對今天已經大為增加的工作量,那就缺乏起碼的實事求是態度。

當然,作為負責任的警隊首長,也不能因此而有所鬆怠。治安範疇與廣大澳人的要求,仍存在著較大的差距。這並非是挑剔,而是與時俱進的必然要求,即隨著社會的進步,「澳人」對治安範疇的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何況,盡管警隊與自己「縱比」,是比回歸前大有進步,但與鄰近地區的同行「橫比」,卻又暴露出許多不足之處。昨日各位議員所提出的問題,就可知差距所在,而市民的新要求又是甚麼。

現在最令人擔心的是,當經濟財政範疇和社會文化範疇、運輸工務範疇等,都能因應「澳人」的期望和要求,在解決分配不公、兩極分化、貧富差距擴大的問題,與樓價貴,購樓難,及「黑工」問題嚴重等當前社會熱點上花大力氣,讓全體「澳人」都能共同享受「澳人治澳」、經濟發展的勝利成果,亦即這些主要矛盾被有效地化解之後,原先的一些次要矛盾,就將會上升為主要矛盾。因此,極有必要在這些次要矛盾有可能會上升為主要矛盾之前,將之消弭在萌芽階段,為落實「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夯實更牢固的社會基礎。

實際上,目前在保安範疇就有不少社會矛盾存在,而且還有走向尖銳化的趨勢。比如,日前發生的交通警員在路氹某地盤大肆抄牌,遭地盤工人包圍的事件,幸好處理得當,否則就會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實際上,就已經為「濫抄牌」而發生過電單車遊行。又如,失業工人對查黑工不力的不滿情緒,已經演化為「五一遊行」的街頭暴力行為,不排除今後會在某種外在因素的化學作用下,會進一步升級為特大型暴力群體事件。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社會矛盾,是由近年機動車增加速度較快,但交通公共設施的建設進度卻跟不上的矛盾轉化而來。這種矛盾倘處理不好,就會演變成警民矛盾,一遇適當的機會就會爆發。對此,是不得不慎的。這就要求相關警員,在嚴格執法的同時,也宜根據實際情況,予以靈活及人性化的處理,避免執法過當而爆發矛盾。近年來內地一些城市爆發的因警員執法過當而引發大型群體事件的教訓,就足以值得澳門保安範疇引以為戒。

對此,張國華司長似是已有所悟。他在「施政方針」的今年施政回顧中有一節是「警民關係」,也列舉了一系列的事例,但似乎是側重於宣傳預防搶劫及欺詐等罪案,幫助市民提高防罪意識,及警民合作等方面,而忽略了「警民關係」的更高表現形式--和諧警民關係,這是需要注意的。

實際上,和諧警民關係是和諧社會的有機組織部分,是做好保安範疇工作的基礎,更是在保安範疇落實特首崔世安「以人為本」施政理念的關鍵。和諧警民關係的內涵是指員警在執行職務中與「澳人」之間基於法律所形成的一種水乳交融、相互尊重、彼此信任、互助合作、和睦協調的社會關係。和諧警民關係突出的是「和諧」,它強調的是一種警與民相互平衡關係和一種狀態。為此,必須摒除個別警員特權思想嚴重,在實行管理時總是以管人者自居,對待群眾,特別是對弱勢群體毫無感情,服務意識差,工作方法簡單粗暴,耍特權,抖威風的現象。

由此,保安範疇宜將「施政方針」中「社會傳媒」(發言人),賦予更廣泛的內涵,包括開拓一系列公關手段,如設立「開放日」、建立網路發言人制度,對網路針對警方的話題進行回復,開通微博等,在某些社會矛盾或警民矛盾有可能會演化為惡性群體事件前及時做好疏導工作,將不穩定因素化解在萌芽階段。

(發自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