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專業認證 促進人才培養與成長

王希富

行政長官崔世安在論述2014年度施政方針中,構建本地人才培養的長效機制時指出,特區政府以“人才建澳”作為基本的理念。把全面落實教育發展作為人才培養重要的途徑,將培養經濟社會進步所需的本地人才放在優先考慮的位置。政府努力構建家庭、學校、政府、社會聯動,短、中、長期政策和資源配套,提供第二次教育機會與精英培養互補的人才培養社會系統。並且特地強調“加快落實專業認證、職業技能測試的制度建設”

在施政辯論過程中,行政長官崔世安承認本澳過去落實專業認證的速度和社會發展不匹配。專業認證速度跟不上社會發展,特別是促進經濟發展多元,促進向上流動,提升綜合水準。認為專業的發展和認受性應該受到社會尊重,今個立法會期開展後,已有兩個相關法案(建築師、城市規劃師)提交審議,喜見踏出第一步。他承諾政府未來會爭取更多領域,包括社工、醫療專業落實認證制度,提高專業性和認受性,促進專業與國際接軌。過往專業和職業資格都僅以文本確認,透過考試、進修保持與時俱進,認證不具強制性,崔世安認為,專業組織也需包容向上、與時代接軌的精神,做好專業認證的準備工作。

另外,在施政報告中,政府亦計劃在路環石排灣籌建“職業教育實踐中心”,設立高中職業技術教學及實踐場地,既可為開辦專業技能課程的機構作教學用途,也可作為相關專業實習的教育基地。

種種的跡象表明,社會關注多年的專業認證制度建立將從之前的某些單個專業、職種的探索轉變為全面的、整體性推進。將更加有助於專業人才的培養和成長,以及流動。

專業認證對本澳人才成長意義重大

我們一般所說的專業認證,是各種職業的資格標準和錄用標準中,學歷文憑之外的另一種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勞動就業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國家考試制度。它是按照國家指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任職資格條件,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鑒定機構,對勞動者的技能水準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評價和鑒定,對合格者授予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是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鑒定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任職資格條件,對勞動者的技能水準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評價和鑒定的結果,是勞動者具備某種職業所需要的專門知識和技能的證明。與學歷文憑證書不同,職業資格證書與某一職業能力的具體要求密切結合,反映特定職業的實際工作標準和規範,以及勞動者從事這種職業所達到的實際能力水準。我國技術性職業(工種)的職業資格證書,分為” 初級技能”、”中級技能”、”高級技能”以及”技師”、”高級技師”五種,由勞動保障部統一印製,勞動保障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和核發。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和用人單位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準公證的有效證件。

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一項舉措,也是我國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手段。我國從2000年實行 “就業准入制”,用人單位在招聘時,要求應聘者具有相應職業的資格證書。截至2010年,我國的職業資格認證已覆蓋大部分重要行業,全國共有1658萬人次參加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資格鑒定中心組織的職業資格鑒定,1393萬人次通過了鑒定並取得證書, “十一五”期間,共有6893萬人次參加職業資格鑒定,5683萬人次獲得證書。由此可見,我國的職業資格認證制度已取得一定的成果。

本澳的專業認證制度建立,社會已經呼籲多年。之前由於經濟社會環境等方方面面的原因,本澳並未完全建立起完整的認證體系。但也不斷在進行單個行業或職業的認證嘗試,比如:勞工局推出的建築業職業技能測試、生產力中心組織的不少認證課程、房地產仲介人、建築師、城市規劃師的認證立法等。需要指出的是,本澳類似的職業進修或教育課程不少,但由於法律制度的缺失,以及社會接受程度的限制,始終難以實現“持證上崗”,甚至會引發社會矛盾。

一般認為,從專業認證制度的建立到實行“持證上崗”,不僅有助於提升專業人才的社會地位,贏得更多的社會尊重,亦可促使專業人才提高自身能力與水準,更好服務社會。同時,認證制度也可以透過資料庫的形式,讓社會普遍瞭解各類人才的供需情況,從而自然調節社會人力資源配置。尤其是對本澳而言,專業人才的缺失一直困擾社會發展,但究其原因,有的行業並非真的是供應不足,而是專業技能水準和社會地位得不到彰顯,而導致人才流失。

專業認證多數時候並非只是本地的一種職業認證制度,尤其是當今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不斷加快,必然要求專業認證的國際化互認。以便為人才的流動掃除障礙。以本澳而言,區域合作,尤其是橫琴開發,將為澳門人才的成長帶來廣闊機遇,在充分發揮本澳人才國際化程度較深優勢的同時,透過專業認證制度與內地和國際接軌,可為本地人才的成長開闢更廣闊的前景。

國外專業認證制度的實施機制

專業認證在發達國家開展得比較早,已有一套比較成熟的專業認證制度。不論是在標準的制訂過程中,還是在實施認證的過程中,都體現了一種政府、社會、公民等多種主體共同參與的制度安排,即通過共負責任、共同管理等形式整合不同領域的力量,形成協作網路,共同促進專業教育和專業認證的發展。專業認證制度對於專業教育人才培養機制的品質保障,是通過專業協會的介入、能力標準體系的形成以及專業教育院系與專業協會的合作等方面共同作用來完成的。

通過專業認證制度的建立,專業協會建立起對於專業人才培養的介入機制,成為專業教育院系與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的聯繫橋樑。通過專業協會的橋樑作用,既有效地整合了各利益相關者的需求,又為利益相關者提供參與的途徑,使專業認證能夠更好地符合行業市場的需求。

能力標準體系是從行業市場對專業人士的內在要求出發,由高等教育機構和專業人員共同研究制定的專業執業人員所需的能力要求。在專業認證制度的實施過程中,專業協會以這一能力標準體系為指導對專業課程體系進行規範和管理,不僅使專業課程體系的設置更為合理,滿足行業市場雇主的要求,符合就業需要;同時也有利於畢業生掌握專業最核心的知識和技能,有利於開展更高層次的學習和研究。更重要的是,在專業認證制度的約束下,專業課程設置與執業人員能力要求緊密地聯繫在一起。

另外,專業認證制度亦需強調專業教育機構在實現專業教育人才培養中的積極主動地位,強調了科研活動的能動性和重要性。通過與專業協會合作,對一些前瞻性的問題進行研究(例如對能力標準體確立和不斷發展的研究),起到對行業發展的引導作用,同時也指導了專業協會的相關工作。

綜上所述,國外實行的專業認證制度正是基於利益相關者的共同治理模式。在這種管理模式下,專業認證制度由專業協會協調和整合各相關利益者的共同權益,並通過各利益相關者職責的劃分,對專業認證實施的一種互動的治理過程。當中的制度設計形式與本澳社會契合點頗多,值得本澳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