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視報告倡平穩 過渡強制央積金

  【本報訊】《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審視報告建議,視乎本澳經濟恢復情況,最快 2026年或 2028年正式實施強制央積金。
  社會保障基金昨日舉行《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審視報告新聞發佈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容光耀表示,「非強制央積金」自2018年正式實施,至今運作了3年多,目前已有264名僱主加入制度,約有24,000名僱員參與公積金共同計劃,以及約有75,000名居民自願設立公積金個人計劃,反映居民對自身退休保障十分關注。制度總體運作順暢,僱主僱員及居民的參與數目不斷增加,並已取得一定成果。
  按照相關法律要求,制度實施3年須全面審視法律的執行情況,故社會保障基金早前委託澳門大學研究團隊製作法律審視報告,尤其是採用強制模式實施中央公積金制度的必要條件,以及有關措施對社會及經濟構成的影響。
  報告主要透過匯總非強制央積金執行數據、歸納持份者訪談意見、分析本澳經濟情況、僱主承擔能力及居民對退休儲蓄的認受性,從而擬定推進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的可行性方案及實施時間表。
  從研究團隊蒐集的數據可以看到,本澳現時包括私人退休金制度及非強制央積金的退休蓄計劃,不管在參與數目、退休基金規模和投資回報等均持續增長,顯示社會上普遍意識到及早規劃和積累退休儲備的重要性,為推動強制央積金打下良好基礎。
  報告亦指出本澳經濟承接2019年的良好態勢發展,如果沒有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現,本來已具備邁向強制央積金的條件。然而,面對突如其來且至今仍持續反覆的疫情影響下,本澳經濟及各行各業的營商環境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研究團隊認為應謹慎考慮推動強制央積金的進程,尤其需要視乎經濟復甦情況,調整有關制度的推出安排。
  因此,研究團隊建議特區政府可先設3年「觀察期」(2021-2023年),期間可以繼續推動僱主加入非強制央積金,並基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簡稱IMF)對澳門的經濟預測,提出5年及7年準備期兩個推行方案,如屆時的經濟恢復情況與IMF預測接近,預計最快於2026年可正式實施強制央積金;倘若經濟恢復未如理想,則採納方案二的建議延至2028年才實施強制央積金。
  報告建議應按目前的基本標準作平穩過渡,避免因任何制度安排的變更而產生不確定因素。因此建議實施強制央積金時,公積金共同計劃維持由本地僱員參與,投放分配、供款比率、供款計算基礎、供款計算基礎上下限、權益歸屬及銜接均維持;但中止供款,以及僱主供款享有額外 2倍免稅優惠措施則取消。
  至於公積金個人計劃供款,報告亦建議維持現行供款的上下限金額,下限維持每月 500元,上限維持供款計算基礎上限的 10% (目前為每月 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