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醫療事故法諮詢工作看二十三條立法程序 從醫療事故法諮詢工作看二十三條立法程序

政府衛生局定於從今〔十二〕日起至三月十二日止,進行為期兩個月的對《醫療事故法》文本的首階段諮詢工作。據衛生局日前發出的消息稱,在諮詢期內,公眾可從衛生局網頁下載,也可前往山頂醫院大堂或各個衛生中心、各公立圖書館索取《「醫療事故法」諮詢文本》。衛生局歡迎業界人士、社團人士和公眾提出寶貴意見,使《醫療事故法》在反覆諮詢與修改的進程中,更為貼近本地的社會實際。與此同時,衛生局長瞿國英也以「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主席」的名義,親筆署名向各媒體寄發《醫療事故法》的首階段諮詢文本,以供參考,筆者也收到了一本。

對關係到廣大「澳人」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及立法活動進行廣泛諮詢,這是加強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全面提高特區政府施政能力的一項重要措施。因此,必須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廣泛的諮詢工作,集中民智,使決策和立法真正建立在科學、民主的基礎之上。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沒有調查就沒有決策權。要建立能夠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的決策機制。根據決策事項的特點,實行不同的規則和程序。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事項,要廣泛徵詢意見,充分進行協商及協調;對專業性要求較強的重大事項,要認真進行專家論証、技術諮詢、決策評估;對同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應通過公示、聽証等制度,擴大市民大眾的參與度。應建立及健全決策公開制度,增加決策的透明度。擴大決策公開的內容和範圍,既有利於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集思廣益,又有利於人民群眾對決策活動的監督,增強決策者的責任心。出台涉及群眾利益的政策,應當事先了解群眾的願望和實際需求。在多元社會環境下,各種利益關係頗為複雜、敏感。在特定問題上,有利害關係的人和沒有利害關係的人,有這種利益的人和有那種利益的人,其看法和要求並不一樣。偏明則暗,兼聽則明。通過公示、聽証、諮詢等公開的形式了解各方面的意見和看法,不但有利於集中群眾智慧,而且也有助於凝聚共識,取得群眾的理解和有利於決策後的順利實施。

應當說,特區政府衛生局是相當重視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及透明性的。在對澳門醫療保健制度進行改革的過程中,既成立了「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進行專家論証及技術諮詢;又在社會上進行公開諮詢工作,擴大市民大眾的參與度。但必須指出的是,在對《澳門醫療保健制度研究諮詢文本》的諮研工作中,雖然是方向對頭,但方法卻有所偏疏,尤其是「文本」的編撰過程有「利益衝突」之嫌,故而並不能算成功。

而今,衛生局在開展《醫療事故法》首階段諮詢文本的諮詢工作之時,可能是吸取了對《澳門醫療保健制度研究諮詢文本》諮詢工作的經驗和教訓,相對地較為聰明、細緻一些。其向媒體寄發諮詢文本並請求提出意見和建議之舉,就頗顯誠意。實際上,媒體在社會政治生活中起著重要的輿論監督及反映民意的作用,甚至是引發和帶導民意。行政部門尊重媒體並表現出誠意,就有利於諮詢工作能夠更為順利及健康地進行。

現時提供給公眾參閱並接受諮詢的《「醫療事故法」諮詢文本》,並非是「法律草案」文本,而是概況介紹。其內容主要包括:世界各地及鄰近地區處理醫療事故的方式;現行澳門法律體系處理醫療事故的概況;以及《醫療事故法》的草擬稿。前兩部份,法律學術的性質較為強些;後一部分則是實務操作的意涵較濃。顯然,這只是有關《醫療事故法》諮詢工作的「初級階段」,先行向公眾介紹相關知識及《醫療事故法》的草擬原則及方向,使公眾有所了解,並對《醫療事故法〔草案〕》的草擬提出意見及建議。這種先行聽取意見之後才草擬法案條文的做法,比香港立法程序中的「白紙草案」更有誠意,有利於吸納民智,也是充分尊重民意的表現。日後澳門特區在為「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時,也宜採取這樣的諮詢方式。這除了是可以更有利於充分徵求民間意見和建議之外,也可避免引發社會動蕩。

實際上,香港民眾在對「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問題上,在那些表達異議的人士中,大多數人並非是反對為二十三條立法,而是不滿諮詢的方法及過程。他們強烈要求先行提出「白紙草案」,而不要一下子就提出「藍紙草案」。「白紙草案」與「藍紙草案」的分別是,兩者都以條例形式發出,刊有詳細條文,但前者是諮詢性質,可作重大的修改或撤回;後者則已是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進入了正式立法程序,只有立法會經過表決才可修改而難於撤回,議員提出修訂要分組投票,通過修訂的可能性極少。在諮詢期,要求發表「白紙草案」的呼聲最為強烈,指出「魔鬼藏在細節中」,必須根據具有條文細節的「白紙草案」,去再作一次諮詢。即使一些支持立法的人士,也有這樣的鮮明立場態度;甚至一些董建華的智囊也認為,假如不匆匆推出「藍紙草案」,而代之以「白紙草案」,社會的對立分化便會緩和下來,爭取得不少的支持。但當局對這樣的意見聽而不聞,一意孤行,不發表「白紙草案」,在極短時間內就在「憲報」發表「藍紙草案」,並提交立法會。如果香港特區政府是能夠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先行推出「白紙草案」的話,可能就不會引致如此強烈的反彈。但缺乏政治歷史的董建華以時間緊迫為由,跳過「白紙草案」的階段,直接進入「藍紙草案」的諮詢程序,而成了點燃民眾對董建華施政不滿的燎原大火的「星星之火」。這個教訓,值得澳門特區政府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