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獨鬥爭有理有利有節凍結華府鐘擺效應

首次明確將台灣海峽區域納入美日雙方安全防衛「共同戰略目標」的二零零五年度「美日安保聯合聲明」發佈後,引起中國政府低調而強硬的抗議及反對。而美日兩國的相關人士則忙不迭地作出解釋,謂「二加二會議」只是完整討論亞太地區的安全,並不是擴張《美日安保條約》,也沒有改變美國的兩岸政策,及「日本並沒有挑囂中國,日本重視與中國的關係」……等。盡管如此,作為雙邊協議文件的「聯合聲明」,卻把作為第三國的中國的內部事務拉扯進去,嚴重干涉中國主權、領土完整和國家安全,違背國際關係準則,卻是明擺著的事實,任何「解釋」、「澄清」,都是擺脫不了的。

美國跳出了過去二十多年來透過《與台灣關係法》及對台售武等方式,在自己國家的權力範圍內干涉作為中國內部事務的台海事務的「框框」,首次在與他國簽署的雙邊關係文件中干涉中國內部事務,亦即是將其干涉中國台海事務的行為從「美國國內化」突破擴展為「準國際化」,這是一個嚴重的警號。而且,這種挑舋行為,還是在去冬今春兩岸關係出現和緩跡象,亦即去年年底「立委」選舉,泛藍保住實質過半席位,陳水扁「泛綠過半」目標遭受嚴重挫折之後,中國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紀念「江八條」發表十周年集會上的講話,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上,對台策略有所寬鬆,北京指派國台辦副主任孫亞夫以「汪道涵會長個人代表」名義前往台北吊祭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以及「雙向對飛不中停」的兩岸春節台商包機順利啟動,均使已冰凍多年的兩岸關係出現「春暖花開」的跡象,而並未發生令到美國擔心的緊張衝突的情況下作出的。為何美國會在此時卻要反其道而行之,透過「聯合聲明」過度關注台海局勢及事態發展呢?

看來,這除了是美國人口中的中共擴展武備、核潛艇跨越「第一島鏈」等表面理由之外,還可能是美國台海政策的「鐘擺潛規則」在發揮作用。前一段時間,由於陳水扁大搞「公投制憲」及「台灣正名」等活動,向美國的「維持現狀,不統不獨」台海政策作出挑戰,致使美國對台海事務的「鐘擺潛規則」擺向了台灣一邊:除了是嚴厲斥責陳水扁派往華盛頓的「密使」之外,還向台灣當局施加了「兩岸復談」的強大壓力。

在台灣「立委」選後,泛藍過半對民進黨當局形成約束,受到嚴重挫敗的陳水扁不得不被迫重走「新中間路線」,聲言要搞甚麼「政黨合作」、「扁宋會」,委任了較為溫和務實的謝長廷出任「行政院長」,並透過謝長廷宣稱「正名、制憲不應由當局或執政黨推動」,而且在推動春節台商包機議題上確是展現了一定的誠意〔民進黨當局有人曾聲稱,如果台灣當局不想成事,任何一個小小的藉口都可使之破局〕,與大陸方面透過「澳門磋商」達成共識,使到大陸民航客機首次可以合法飛進台灣……。這一切,均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美國的要求。而恰在此時,華府一些人又錯誤解讀大陸「國防白皮書」的意涵,並對在泛藍獲得「立委」選舉勝選後「仍」推動「反分裂法」立法感到疑惑,因而開始把台海事務的「鐘擺」,調向大陸方面的方向,轉向北京施壓。

當然,從目前跡象看,美國的「鐘擺」只是輕輕地晃動了一下,尚未完全向大陸方面擺去。因此,「聯合聲明」並未像《華盛頓郵報》所「預報」的那樣,對「美日安保條約」作出重大修改,美日兩國政要也忙不迭地解釋並不是針對中國。其原因,除了是像許多評論者所分析的那樣,美、日兩國仍需要得到中國在解決「朝核」問題上的關鍵性幫助,及日中貿易禁不起兩國關係惡化的衝擊……等原因之外,看來也可能是要預留漸進彈性空間,觀察中國在相關議題上的進展程度。實際上,日本防衛廳長官大野功統在「二加二會議」後的記者會上就表示,「我們應該繼續觀察中國,但根本的是,我們應該和中國保持友好關係,我相信那是我們應保持的態勢」。

目前美、日兩國最為關注的焦點,應是中國全國人大三月上旬的「反分裂法」立法活動。如以美、日兩國都承諾堅守「一個中國」政策的立場看,中國要為「反分裂國家」立法,其實是並未抵觸其「維持現狀,不統不獨」立場的。但它們卻又抱有疑慮:其一、台灣「立委」選後台海局勢已經有緩和跡象,台灣當局也已宣佈不再搞「正名」活動,派往華府溝通的「密使」又解釋二零零六年的「修憲」並不涉及「國家定位」問題,既然如此,現在並非是為「反分列法」立法的適當時機,故而就有了美、日兩國均希望中國延後「反分裂法」立法的報導。其二、美、日都擔心,「反分裂法」對「台獨分裂」行為的定義過嚴,將台灣民眾的一些屬於思想自由、言論自由及追求民主範疇的言行都納入「分裂」行為,並對懲罰「台獨分裂」行為採取唯一戰爭手段,不符美、日兩國對台海爭端要以和平方式解決的主張。

因此,北京仍須加大向美、日及西方諸國,以及東南亞各國宣介「反分裂法」的力度,說明立法「遏獨」的必要性及「反分裂法」並非針對台灣人民,「非和平手段」也非唯一戰爭手段,以在爭取這些國家在恪守「一個中國」原則承諾的同時,能消除其對「反分裂法」的種種疑慮。而全國人大在審議「反分裂法案」時,也宜注意到上述情況,在保証「反分裂法」對「台獨分裂」活動發揮威嚇阻遏作用的同時,該法的相關規定,也宜盡量做到有理有利有節,讓美日等國找不到任何足可挑剔的理由。這樣,就有可能會使華府的「鐘擺」,繼續靜止保持在向著台灣當局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