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中小企,盤活內循環,防疫更防「亂」

  從八月底開始的一連三次疫情小爆發,珠澳口岸頻密變相「封關」,本來就引進半死不活的澳門經濟,更是遭受重創。不但是幾乎沒有遊客,這幾天還因為遭受疫情和颱風暴雨的雙重夾攻,連「內循環」也無法運行,因而中小企經營極為困難,有一些中小企撐不下去,連帶失業或「放無薪假」的現象也頗為嚴重。社會團體及人士普遍呼籲,希望特區政府對受影響的中小企提供精準支援,並期望能密切分析疫情和經濟的短期波動作適時調整,以堅定市場信心。
  對此,特區政府經聽取社會意見及綜合研判之後,透過動態管理策略,昨日推出八項中小企疫情支援措施,紓緩中小企的經營壓力及僱員困難。祈求能夠讓商戶存續及保障本地僱員就業,保持社會穩定。這些措施包括,補貼中小企銀行貸款利息開支,放寬中小企免息貸款申請條件,調整免息貸款還貸,推動銀行紓緩企業還貸,相關貸款將不視為逾期貸款,推動提供收單費率優惠,豁免政府物業租金及回報金,鼓勵業主減租,及向經營者及就業人士提供支援等。其中後者的具體措施是,向二零二零年度工作收益不超過十四萬四千澳門元的職業稅納稅人中的特區居民,以及合資格的自由職業者,每人發放一萬澳門元的援助款項;
  向二零二零年度無經營盈利的本澳所得補充稅納稅人及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發放按其過去三個年度平均經營成本的百分之五計算的援助款項,援助款項金額下限為一萬澳門元,上限為二十萬澳門元。
  由於該八項援助措施涉及到預算修改,而按照基本法規定,修改預算是立法會的專有職權,因而特區政府將在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盡快向立法會提交修改預算的法案,以便新一屆立法會運作後盡快討論通過,務求盡快讓合資格的商戶及僱員受惠。
  第七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儀式及立法會主席宣誓就職儀式,將先後於十月十六日中午十二時和下午四時在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會議廳舉行。因而估計,新一屆立法會在成立並選舉產生正副主席並宣誓就職之後的第一批議事議程,就將包括審議表決這個預算修改法案。
  特區政府的這八項援助措施公佈後,受到普遍歡迎。相關團體和人士認為,八項原則措施的出台精準及時,而且覆蓋範圍較為全面,能夠起到扶持中小企業的作用,對低收入僱員及自由職業者也能發揮一定的經濟支援作用。不過,也有團體或人士認為,單是援助中小企並不足夠,還應根據疫情對社會影響,適時推出新一輪的援助。而且,即使是八項措施中的向不超過十四萬四千元職業稅納稅人提供現金支援,上限也較低,其覆蓋範圍應當適當地向上調整,讓更多受影響僱員,尤其是失業者及「放無薪假」者受惠,同時加入保障本地僱員的條款。
  相關社團和人士當然是有提出其意見及建議的權利,不過就事論事,這次的系列援助措施,有兩個特點,其一是針對目前「變相封關」對中小企期所造成的困難的短個措施,並非是對全民的援助措施;其二是現在仍然是處於第二輪全民援助措施的實施期內,按照一般慣例,尚不適宜開展第三輪全民援助措施。何況,將個人援助標準標定為去年度工作收益不超過十四萬四千澳門元的職業稅納稅人,其中就已經包括了失業者及「放無薪假」者,因為即使是完全沒有收入,但只要是受薪者以至是自顧者,都依法必須被納入職業稅納稅人的名冊內。
  而且,從援助措施的主要內容,是圍繞著中小企的銀行貸款打轉的情況看,也主要是為了協助這段時間收入減少以至沒有收入的中小企,應對銀行貸款的還貸壓力。而並非是對全民的援助。正因為如此,這八項原則措施的結構就較為簡單,不像全民援助措施那樣複雜。實際上,此前的兩輪全民援助措施,在公佈後,單是電子消費卡的內容及發放形式就遭到強烈反彈,政府只好在收回後經過優化處理才正式提出,還要與相關客戶進行協調。
  也正因為並非是全民援助措施,而且其結構也較為簡單,因而才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公佈。甚至還有可能是在行政長官賀一誠為了避免公務員交叉感染,而豁免公務員上班的期間內醞釀並成型,並不排除是有關工作中是在家「遠端作業」中完成。倘果如此,利用互聯網進行政務活動操作,也能籍此而向前邁開一步。
  這八項原則措施,只能是「暫時止咳」而已,而不能治本。還是寄望於早日重新恢復常態化防疫通關。綜合各方面因素看,廣東省衛健委保障第一百三十屆廣交會防疫措施的實施期,是從十月八日到十月二十日。自十月二十一日起,恢復原疫情防控政策。因而珠澳口岸的「變相封關」,也可能要到十月二十一日才「解封」。而「湊巧」地,與澳門第七十七例確診病例的開始隔離醫觀日期(並非確診日期)較為吻合,並也符合內地的「清零十四天」標準。而不是協調中心此前的「不需要等到十四天」之說。畢竟,此前是「常態」,今次是遇到廣交會這個「特殊狀態」。而在北京,則遇到十一月將要召開中共十九屆六中全會,因而相關的通關防疫措施,可能會實施到十九屆六中全會結束之後。當然,如果澳門方面能夠吸取教訓,嚴防死守,而且疫苗接種率達到較高的水平,從而恢復「安全城市」的美譽,或者可以提前恢復常態化防疫通關措施。
  這就需要全體官民努力了。最重要的是齊心,除了是防疫抗疫有成之外,更要社會和諧穩定。近日互聯網社交媒體有人提出是否合理再來一次「反離補」那樣的群眾街頭行動,以「抗議」政府的某些抗疫措施。不知是「玩真的」,還是「惡作劇」,還是在「窺測方向」,放出「試探氣球」,如果「氣候適合」,就像當年「反離補」的發動者那樣正式下達「動員令」?這個動向值得注意。
  不過,無論是何種動機,「PO貼」者都要承擔不同的後果。因為現在是在疫情及颱風兩大因素夾攻下,《民防法》的「即時預防狀態」實施期間,相當於其他地區的「預備緊急狀態」,居民的某些權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
  相關執法部門可不是「吃素」的。實際上,衛生局局長和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針對有人在網絡上張貼對其進行造謠,損害其名譽,甚至造成社會恐慌的情況,致函司法警察局檢舉,司法警察局當即進行調查,拘捕了涉嫌作案的一名男銷售員,指控具有強烈跡象顯示已實施誹謗、公開及詆毀、及侵犯行使公共當局權力之法人罪,並將嫌犯及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這不單止是要維護當事人的個人名譽,而且也是要維護特區政府防疫措施的正當性,更是要防止相關謠言擴散開來後,引發社會不滿情緒,而被「有心人」所利用,製造事端,以發洩對社會以至某些人被「DQ」參選立法會資格的不滿情緒。不要說是在處於「即時預防狀態」期間,必須受到嚴懲的「製造謠言」罪嫌,即使是在平時的承平時期,言論自由也不是沒有邊界,可以「亂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