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黨團將率先提出黨版「修憲案」

  民進黨昨日召開中執會,由蔡英文主席親自主持。蔡英文除了是下達了對抗「四項公投」的動員令,讓全民投下四張「不同意票」,並呼應民進黨團書記長蔡適應要有責任額主張下軍令狀,要民進黨內民選公職把自己選區當成責任區,催出不同意票,這次各選區不同意票票數,會當成規劃下屆縣市長及縣市議員提名的參考依據,及宣示會與台灣基進合作,把台中第二選區「立委」之外,也主導通過黨版「修憲案」,後續將送請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依照「立法院」的「修憲程序」啟動審議。雖然在「立法院」內,此前曾有一些「立委」以個人連署的方式提交「修憲案」,但以黨團名義提交的,可能是第一家。顯然民進黨仍然是要使用其屢試不爽的「先講先贏」策略,希望能造成聲勢,達到「一句頂一萬句」的效果。
  昨日民進黨中執會通過的黨版「修憲案」的主要內容為,「擴大公民參政權,貫徹十八歲公民權與十八歲被選舉權」、「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兩院,落實三權分立」、「降低『修憲門檻』」、「縮短新舊任『總統』看守期間」等。
  至於人們更為關注的「台獨修憲」內容,並未反映在該黨版「修憲案」中。此前,民進黨內的「獨派」勢力,極力主張要「修憲謀獨」,刪去「憲法」本文和「增修條文」中追求國家統一的條文,企圖將台灣地區與祖國大陸割裂開來。而民進黨「正國會」派系的「立委」,也連署提出了含有「台獨」元素的「修憲案」,訴求內容與「獨派」勢力基本相同。但似乎是蔡英文並未接受,因而並沒有將這些主張收納進黨版「修憲案」中。
  這就充分暴露了蔡英文「想獨而不敢獨」的矛盾心態。實際上,蔡英文本身是追求「獨」的,早在加入民進黨之前,就為李登輝研擬了「特殊兩國論」。但她的「台獨」理念,與反映在「台獨黨綱」中,傳統的建立「台灣共和國」的「台獨」訴求不同,是礙於國際社會不接受及對岸堅決反對,倘台灣當局一意孤行將會爆發台海戰爭的現實,而認同《台灣前途決議文》的論述,打著「中華民國」的旗號來掩飾「台獨」的實質,因而以其「中華民國是台灣」的定位,其實是「華獨」,傾向於「兩國論」,與陳水扁的「台灣中國,一邊一國」有著微妙的差異。
  蔡英文的「修議」意圖,是在其任期內,怎樣將也要進行一次「修憲」,此後將「青史留名」。但在二零零五年由陳水扁主導的第七次「修憲」,除了是廢除「國大」職務;「立委」自第七屆起席次減半,由二百二十五席減為一百一十三席,任期由三年改為四年,選制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之外,也確立了關鍵的「修憲」程序、領土變更,須經過「立委」四分之一以上提議,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以上決議,公告半年後,經選舉人有效票過半後通過,一舉拉高了兩個「修憲門檻」。蔡英文感到含有「台獨」內容的「修憲案」無法跨過這兩度高「門檻」而難以得逞,因而就退而求其次,採取了「取易避難」的策略,在黨版「修憲案」中,只是修訂「憲法」體系中不適應當代行政理論的部份,而避開難度極高的「台獨」訴求。不過,仍然是為未來「台獨修憲」埋下了伏筆,那就是黨版「修憲案」也提出了「降低『修憲門檻』」的訴求。亦即是以「成功不必在我」的態度,為未來「台獨修憲」創造有利的條件。
  因而應當說,除了是「降低『修憲門檻』」的訴求之外,民進黨黨版「修憲案」其餘的訴求,還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如公民權下修至十八歲,廢除「考試院」和「監察院」,以及「縮短新舊任『總統』看守期間」等。
  但即使如此,仍然充滿著政治算計。比如,下修十八歲公民權,表面上看是很公平,符合國際慣例,但卻是針對台灣地區青年人大多還有「天然獨」心態的現狀,討好年輕人,以爭取獲得更多的選票,圓其民進黨長期執政的美夢。
  其實,國民黨也不反對下修公民權年齡,但卻又擔心這是「雙面刃」,因而瞻前顧後。結果,就讓民進黨搶前一步,正式提出含有「下修公民權年齡」內容的黨版「修憲案」,搶喝了「頭啖湯」,將此「功勞」獨攬在自己身上。日後讓提前獲得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首投族」,對民進黨感恩戴德,從而進一步壯大民進黨的「群眾基礎」。
  民進黨黨版「修憲案」最要害的是降低「修憲門檻」。正如前述,目前「修憲」的「門檻」較高,即使是在「立法院」提出「修憲案」的程序,以民進黨目前所擁有的議席,再加上得到幾席擁有「時代力量」背景的無黨籍「立委」的支持,可能還加上民眾黨黨團的贊同,還是跨不過「門檻」。國民黨黨團和民眾黨黨團都不予以支持甚至進行抵制,因而出不了「立法院」的大門。即使是退一步,闖過了「立法院」提案這一關,但在「公民複決」的部份,要九百六十五萬名選民投下同意票,才獲得通過。而歷史上得票最高的蔡英文,也只是八百一十七萬票。
  民眾黨黨團雖然在「立法院」內的各項議題與民進黨黨團「對著幹」,但也主張降低「修憲門檻」訂為四分之一「立委」提案、三分之二「立委」出席,及出席「立委」三分之二決議,以及「公民複決」通過的「門檻」也調降至六百四十四萬人。另外,還新增另一公民提案條件,明定得經百分之二的選民連署,就能提出「修憲案」,約需三十八萬四千人左右連署。
  如果「修憲案」的下修「門檻」建議獲得通過,以後的「修憲案」就較為容易獲得通過,尤其是倘「獨派」提出「台獨修憲案」,包括刪除「憲法增修條文」第一句的「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或將之改為「為因應國家發展之需要」,及「憲法」本文的「固有疆域」改為「台澎金馬」等,都將能輕易闖關成功。
  蔡英文的密底算盤是,既然現在要搞「台獨修憲」的難度極高,就先行下調「修憲門檻」,為其繼任人實現「台獨修憲」創造有利條件,「成功不必在我」。因而無論如何,也可在自己任期內完成一次「修憲」,而將「硬骨頭」留給繼任人去「啃」。
  按照第七次「修憲」後的程序,在「立法院」提出「修憲案」後,公告半年才可在兩個月內進行「公民複決」投票。而在蔡英文的任期內要完成「修憲」,並為提高投票率及同意票率,就必須將「修憲複決」投票與「九合一」選舉投票捆綁起來。而「九合一」選舉將於明年十一月舉行,因而「立法院」必須在明年三月初之前提出「修憲案」,裨之能夠在「九合一」選舉前完成半年的「公告」期。
  蔡英文知道仍然有難度,因而昨日在中執會會議上,要求民進黨黨團隨時因應情勢變化,可視實際需要對條文內容進行適度的調整,以獲朝野及社會各界支持。當然首要爭取的是國民黨黨團。而國民黨黨團的「修憲」訴求,還有一項是恢復「立法院」對「行政院長」行使同意權。或許,民進黨會對此作出適當讓步,以交換國民黨黨團支持民進黨黨團提出的「修憲案」。
  其實,原本「憲法」就是有「行政院長」的任命要經「立法院」同意的條文的。李登輝要廢除此條文,但遭到民進黨黨團反對。剛當選民進黨主席的許信良,為了解決民進黨的財務問題,「夜奔敵營」與李登輝密商,以同意李登輝的廢除「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同意權,及「廢省」主張,來換取李登輝同意民進黨提出設立政黨選舉補助金制度的主張。
  今次歷史重演,不過是可能會回到「行政院長」的任命要經「立法院」同意的原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