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是台灣同胞福祉的重要保障

  ECFA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成果。由於綠營勢力的阻撓,ECFA只達成早期收穫清單以及投資保護協議與爭端解決機制,缺乏實質性的合作內容(服務貿易和貨物貿易)。儘管如此,但依據ECFA已達成的協議,10年來大陸方面持續通過對部分産品減免關稅,單方面的市場全面開放和改善投資環境,爲台資企業發展,臺灣經濟穩定和兩岸交流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正基於此,自ECFA簽署以來。臺灣經濟在全球經濟持續低迷的態勢下始終保持穩定,這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穩定了臺灣工商界和民衆的信心,促進了兩岸多方面的交流合作,二是爲台資企業在大陸創造了更有利的環境,有助於企業更好的參與國際競爭。
  一、ECFA的達成與積極意義
  2002年2月,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錢其琛提出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推進兩岸經濟合作實現制度化逐步成爲兩岸各界的共識。但囿於民進黨執政,相關協商始終未能有所進展。2008年5月,馬英九就任臺灣地區領導人,爲推動臺灣經濟持續穩定發展,提出推動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的協商,有關兩岸經濟合作框架的協商問題就此浮出水面。2008年12月,有關FCFA正式列入兩岸兩會協商議程。2010年1月兩串兩會進行第一次工作協商,確定名稱和基本內容;3月中旬進行第二次工作協商,就具體細節和早期收獲計劃進行商討;5月完成相關協商;6月29日正式簽署協議,這爲兩岸合作的深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成爲兩岸關係發展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事件。
  二、ECFA的實際進展與存在的爭議
  簽署ECFA是實現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的歌要舉措,但也必須認識到,ECFA的簽署只是兩岸深化經濟合作的新起點,尚有諸多複雜問題需要解決、諸多所涉及領域需要突破.這主要體現在兩方面:首先,ECFA按照現行的內容還屬於框架性的協議,除早期收穫計劃和投資保護規定外,只涉及到全面內容的20%左右,整體效益難以發揮。其次,ECFA考慮到兩岸關係的特殊性及兩岸經濟合作的實際需要而進行了相應的設計與規劃,最能够體現兩岸經貿合作的實際需要和保障臺灣民衆的實際福祉因此,隨著兩岸經濟發展水平的提升,尤其是在應對中美貿易衝突的大背景下,相關內容與政策實施尚待進一步完善。
  從兩岸關係發展的角度看,由於ECFA在島內仍存在較多爭議:從ECFA協商之日起,綠營勢力就以進行「公投」爲訴求,不斷鼓動與凝聚反ECFA的力量,從而對ECFA的實際運行産生巨大阻礙。從綠營基本論述來看,主要涉及三方面內容:一是擔心對臺灣主體性的影響。二是擔心對臺灣傳統製造業和農業的衝擊,包括避免引進大陸勞工問題。三是擔心臺灣的國際經濟活動空間拓展的限制。事實上,ECFA作爲經濟合作協議,其本身的設計就在於有效避免引發兩岸間的政治爭議,並通過協議有效解決當前臺灣經濟發展所面臨的困境,探討兩岸經濟合作機制與東亞區域經濟合作相銜接的問題。這是兩岸協商簽署ECFA的基本原則和大方向,其原則是互補互利,方式是循序漸進,途經是彼此尊重、相互協商,其目標是達成兩岸經濟的緊密連接和「兩岸經濟同屬中華民族經濟」的願景,爲實現祖國完全統一奠定堅實的基礎,這是符合兩岸民衆根本利益和兩岸經濟合作現實的。
  三、ECFA的實際成效評估
  從實際效果看,儘管目前ECFA所涉及的內容僅及原先協商的20%左右。但10年來,大陸始終切實履行承諾,推動和保障了ECFA的生效和實施。截至2019年底,根據所確定的兩岸貨物貿易早期收穫清單産品,大陸對臺灣開放539項,臺灣對大陸開放267項,大陸已經累計對台減免關稅388億元人民幣,其中對18項臺灣農漁産品實施免檢和零關稅政策,更使得臺灣農漁民獲得實實在在的好處。從2010年到2018年,早收清單中臺灣對大陸農漁産品出口增長200%,大陸已經成爲臺灣農漁産品除本島夕蔔最大的銷售市場,其中茶葉銷售量爲3699噸,排名第一,比排名第二的美國多1885噸;水産品15.6萬噸,排名第二,僅次於日本。臺灣當局「經濟部長」沈榮津多次妄稱,就算大陸停止ECFA早收清單,因爲相關出口值只占臺灣總出口的5%,大約只涉及5000億元新臺幣,對臺灣經濟的影響也非常小。但台陸委會的態度截然相反,始終强調不希望終止ECFA。從實際情况看,一旦早期收穫清單中止,在當前命球市場低迷的環境下,對臺灣農民而言將是滅頂之災。臺灣農民在ECFA生效後只須繳納9%的增值稅,否則須繳納12%的增值稅及13%的關稅,相差16%,所有從事茶葉與水果種植、水産養殖的農戶均將受到衝擊。享受零關稅的出口産品在大陸市場的價格競爭力將因大陸恢復WTO下的正常關稅水平會受到衝擊,由於臺灣對大陸出口産品以電機和信息産業的中間製成品爲主,多爲免稅産品範疇,衝擊相對有限;臺灣從大陸零關稅進口的267項産品也將因臺灣方面恢復WTO下的正常關稅水平價格上升,最終損害的是臺灣民衆的生活福祉。國台辦發言人曾表示:「ECFA得來不易,相信兩岸同胞都不希望看到這一重要成果得而復失。」這已經展現了大陸方面爲臺胞福祉著想的善意。
  四、ECFA需要進一步協商
  ECFA表面是經濟問題,但核心是兩岸合作的走向問題。從國際經驗看,所有的經貿合作協議都是建立在相應政治共識與關係正常化基礎之上。ECFA的協商簽署,關鍵在於兩岸在「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不僅使兩岸兩會能够順利達成協議,而且還成立了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定期開展協商,促進兩岸經貿與其他相關合作實現機制化和規範化,因此,ECFA成爲兩岸所有23項協議中的典範與核心。可以說沒有ECFA,其他相關的。協議更是「徒有其名」了。
  現階段,由於民進黨當局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導致兩岸協商交流中斷,ECFA實質上只有早收清單還在執行。但應當清醒的認識到,ECFA終止不僅是ECFA本身的問題,更是涉及到兩岸合作如何延續以及事關兩岸民衆切實福祉的問題。
  整體而言,ECFA的簽署對兩岸經濟合作存在著多方面的影響。作爲臺灣最大的出口地區、順差來源地和境外投資地,大陸長期以來始終是臺灣「投資帶動貿易」模式發展的重心,其中以出口爲指向的電子資訊産業一直居於大陸吸引台資的首位。在這一過程中,儘管優勢互補,兩岸在很大程度上實現資源整合,互蒙其利,但此種狀况也導致兩岸經濟合作的較大局限性,包括投資區域集中(80%以上的投資集中在沿海地區)、産業集中(60%以上爲電子資訊産業)、對外依賴度高(80%的産品以出口爲指向)、合作模式單一(投資帶動貿易方式)等。隨著大陸經濟的發展及兩岸經濟合作層次的深化,諸如成本快速上升、土地儲備不足、政策優惠弱化等問題也日漸凸顯,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弱了兩岸經濟合作的動力與要素配置的效率,而改變這一狀况的關鍵就是要調整兩岸經濟合作的方式,實現更合理的要素配置與調整。
  ECFA所形成的合作平臺,實踐上爲兩岸經濟合作方式的調整與變化提供了有利契機,這主要體現在四方面:一是隨著兩岸産業鏈合作的深化,兩岸産業的整體優勢得到有效的拓展,合作層次和領域進一步擴展,産業集聚效應愈加顯現,有利於兩岸經濟在現有基礎上推動合作層次提升,例如在合作領域與範圍(金融業、信息服務、物流直通、物聯網、高等教育、職業人才培訓、文化創意、共同研發、合作制定標準等)的拓展等,尤其是可以有效地做大做强雙方在商貿服務領域的合作,實現要素更合理有效的配置,從而進一步提升經濟資源利用效率,擴大經濟增長內涵與空間;二是有利於在既有的産業合作平臺進一步擴大生産服務功能,推動産業合作向上下游延伸,提升合作層次,强化生産基地與生産性服務的輻射中心的功能,優化産業結構與資源配置的效率,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産業升級,特別是爲兩岸中小企業合作提供有效平臺;三是有利於進一步拓展新的合作空間,尤其是在構建兩岸企業合作拓展海外市場的綜合服務平臺、積極推動在既有機制基礎上形成有效的功能性合作平臺、企業間的合作平臺等。四是通過ECFA,有助於實現臺灣經濟與東亞區域經濟合作的有效銜接,充分利用臺灣拓展國際市場的經驗和大陸的資本優勢,結合兩岸企業向海外延仲,拓展更大的經濟發展空間。
  ECFA簽署至今已經10年,實際效應的發揮有賴於在「九二共識」基礎上進一步協商對話,只有這樣才能繼續保持與深化兩岸經濟合作領域的優勢,並通過要素配置優化與調整,推動兩岸共同發展,保障兩岸民衆福祉,實現共同繁榮,從而爲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提供更爲有利的條件和更加廣闊的空間。
(盛九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