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沙灣電廠現址發展規劃應符和諧社會理念 黑沙灣電廠現址發展規劃應符和諧社會理念

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在回覆立法會議員高開賢關於黑沙灣發電廠現址未來使用問題的提問時指出,隨著路環發電廠設施的不斷完善,本地生產的電力主要來源於路環的發電廠,而黑沙灣的發電機組只提供輔助作用,基本上已不進行大規模的生產。事實上,隨著黑沙灣區居住人口密度的不斷提高,該處已不適宜生產電力。政府現已對黑沙灣發電廠現址的未來用途進行深入研究,制訂適當規劃,充分利用土地資源。

這一問一答之間,將黑沙灣發電廠現址的未來發展規劃問題,提前擺到了社會公眾的眼前。而既然有人提出該幅土地的未來使用問題,那就証明,有人正在關心這幅土地的「發展前景/錢景」。──不管是作為民意代表的立法會議員,以澳門整體發展規劃的宏觀角度,關心該幅土地未來的合理使用問題也好,還是以街坊界代表人物的身份,從街坊居住權益的層面出發,關心該幅土地未來發展規劃是否符合附近坊眾的切身利益也好,抑或是以工商界尤其是房地產商代言人的身份,以房地產發展的商業利益為著眼點,對該幅土地將會「花落誰家」予以關注也好,都折射了這幅土地已成了各方人士的聚焦點。澳門電力公司在尚未決定是否關閉黑沙灣電廠之前,就承受了這股股有如「電力」般的焦點投射,可能真會有「被逼宮」之慨,情何以堪。

但這也並不足為奇,因為澳門政府為了配合電力公司的經營發 展,已連續多次在九澳附近批出多幅面積數倍於黑沙灣電廠現址面積的土地,使電力公司在幾家賭場酒店獲批土地之前,成為用地面積最多的企業。即使是政府在批出這些土地之前,並未與澳電達成「以新地換舊地」,亦即澳電在獲政府批出土地,及其上的投資工程落成後,必須交回黑沙灣電廠土地的協議,在土地資源如此緊缺的情況之下,澳電也應該主動地將黑沙灣電廠的土地交還給政府,另作發展之用。何況,正如歐文龍司長所言,隨著黑沙灣居住人口密度的不斷提高,該處已不適宜生產電力,亦即應該關閉搬走。實際上,附近的居民早就對該電廠的噪音、廢氣污染,嘖有煩言,是到了要搬走的時候了。

黑沙灣電廠現佔土地,面積不小。其搬走後如能合理規劃,可使該幅土地發揮最大的經濟、社會及政治效益。如是在葡治時代,前澳葡政府為了在撤出澳門之前多幾個錢收入,說不定會將之劃為商業發展用地,將之拍賣。但在回歸後,澳門人當家作主,可以決定自己的發展路向,在進行城市規劃時,就不應單是算經濟賬,還應算社會賬和政治賬。何況,由於開放博彩業,政府庫房收入己有了基本保障,政府已經並不差欠拍賣這幅土地所得的幾個億,故而在決定這幅土地的發展用途時,應是以算社會賬為優先。

實際上,特首何厚鏵早就提出了「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最近又多次闡發了「建設和諧社會」的良好意愿。而既然是「以民為本」,就應以市民的切身利益為優先;也既然是「建構和諧社會」,就應在公共資源的使用上盡量做到公平公正,盡量避免失衡、偏差,更應避免因此而造成新的區位差異和貧富懸殊。

但是,由於歷史和現實的原因,澳門一直存在著「重南輕北」的問題,重要的公共設施都集中在中區及新口岸一帶,北區的公共設施很少,即使近年重建了工人球場,及新建了一些小型的街區設施,但與中區相比,仍存在著巨大的落差。尤其是在文化中心及幾家博物館都是設在中區及新口岸區之下,連青少年科技館也選址在新口岸區,這就使得「南北差距」更為擴大。這對北區居民是頗大的不公平。何況,北區的人口密度較高,北區居民人數的數量也佔了全澳總人口的一個相當大的比例,公共設施分佈的不均衡,形成了對「建構和諧社會」的一大障礙。

鑑此,我們認為,既然北區人口密度較大,如再將黑沙灣電廠現址規劃為商住用地,無疑是「百上加斤」;也既然是「建構和諧社會」的內涵之一是要消除貧富懸殊及發展不平衡,使到社會資源分配較為公平公正,而北區現有的社會公共設施較少;因此,黑沙環電廠現址的發展規劃,宜向公共設施的方向發展,最好是可供北區居民使用的綜合性的文康活動及休憩中心。另外,一些面向市民的政府部門,也宜在此「安營紮寨」,就近向市民提供服務。

這個方向,是符合何厚鏵在競選第二任特首時提出的《同建優質社會,共創美好明天》的競選綱領,尤其是其中的「提升綜合生活質素」的理念的,也是與特首何厚鏵在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提出的「力促人文進步」的治澳理念相適應的。當然,更是與「建構和諧社會」的意涵是一致的。因此,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在進行黑沙灣電廠現址發展規劃設計時,應對此有所認識。